解答参考:
暑假工不签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赔偿,不录用即可。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单位可以催告其签订,故意不签订直接终止用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使是全日制员工,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可以终止用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