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合同的普通条款包括的类型如下:
一、特意待定条款。
二、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三、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