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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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解答参考: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瑕疵并非不可补救。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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