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产生劳动争议的原因包括:
1、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等。
解决途径一般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调解、协商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