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对于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是由主张权益的一方提供。“谁主张,谁举证”,是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举证规则。取得口头解除事实的证据主要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的登记资料、证人证言、工作交接单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七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代表人制度】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