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可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而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与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