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委托书上一般不需要写明委托的原因,如果需要写明,按照真实原因书写即可。委托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最后由委托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并注明日期。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