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原单位社保欠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局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同时还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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