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离婚诉讼期间对方不让见孩子的,需要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判决对方配合行使探望权。法院受理后会对被告作出劝说教育,若仍拒不执行的,法院会发出执行通知书,安排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其执行判决,并对不配合一方进行教育。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