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可以采用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法律规定,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可认定为有效婚姻,可以直接视为夫妻双方,但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94年2月1日以后不认可事实婚姻,不需要办理离婚,双方仅需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相关法律: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