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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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结婚需要什么证件民政局办理

再婚结婚需要什么证件民政局办理

解答参考:

再婚办理结婚证都需要带的东西如下: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本人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当事人要办理再婚手续的,应提交上述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再婚手续,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相关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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