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开除公职一般是由组织部门,人大或者党委会决定。以下情况会被开除公职:
1、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2、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等。
相关法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