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在深圳诉讼离婚的,如果案件适用的普通程序,则一般需要六个月,因为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下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需要三个月,特殊情况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