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离婚不是一定要到结婚的地方办理手续,只要是在夫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则应当携带签订好的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提出申请,经过离婚冷静期双方都不后悔,就可以领取离婚证。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