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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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解答参考: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有以下几个办法:若女方有房产的,可以在政策允许情况下独立门户;户主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公安机关了解相关情况后可在备案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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