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失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提供的培训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
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