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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车祸鉴定流程

不服车祸鉴定流程

解答参考:

不服交通事故发生车祸的鉴定结果,其处理程序如下:在鉴定结果送达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准后,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五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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