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关于房屋权属登记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1、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2、查询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
3、复制房产档案、出具房产档案证明或登记簿;
4、对出具的证明进行备案登记;
5、缴纳档案查询证明费用。
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