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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离婚的答辩状怎么写

不愿离婚的答辩状怎么写

解答参考:

不愿离婚的答辩状的书写内容:
一、开头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二、答辩人要根据对方的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提出双方当前情况不属于法定判离情形的答辩意见。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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