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但可以在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收到裁决书的六个月内申请撤销裁决: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其他。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