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分居三年后离婚财产的分配:双方有约定的先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夫妻二人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分居期间虽然夫妻不一起生活了,但双方婚姻关系仍然存在。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