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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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今天上午口头通知裁员_不给书面材料_五年工龄只给一个月补偿(若单位坚持不支付因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应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待通知金)

单位今天上午口头通知裁员_不给书面材料_五年工龄只给一个月补偿(若单位坚持不支付因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应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待通知金)
以下解答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解答参考:

若单位坚持不支付因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应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待通知金,您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此条要求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您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待通知金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解答参考:

裁员时,除了经济补偿和待通知金,您还可以争取的权益包括:1. 确认裁员是否合法,单位需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2. 失业保险待遇,符合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3. 确认是否有未休年假,若有,单位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4. 社保及公积金缴纳至最后工作日,确保权益不受损。

解答参考:

裁员时,单位应遵循以下法律程序:1. 符合法定裁员条件,如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等;2. 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3. 裁减人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4. 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及待通知金;5. 优先留用特定人员,如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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