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车祸鉴定的处理流程(不服车祸鉴定的处理流程:1、当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2、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
解答参考:
不服车祸鉴定的处理流程:
1、当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2、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3、重新鉴定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制作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给当事人。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