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鉴定不合理去哪申诉有效(事故鉴定不合理的)
解答参考:
事故鉴定不合理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鉴定,当事人可以向交管部门送达鉴定结果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重新检验。
2、如果是对诉讼中委托的鉴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