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违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规定(酒驾违法是自2004年开始的规定)
解答参考:
酒驾违法是自2004年开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日期是2004年5月1日,其首次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措施。
行为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