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认定肇事逃逸的八种情形是:
1、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离开现场的;
2、知晓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离现场的;
3、有酒驾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相关义务离开现场的;
4、将伤者送到医院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将伤者送到医院给当事人留下虚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离开现场能证明其知晓但其不承认交通肇事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