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共有房屋买卖未经妻子同意无效,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妻子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购买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妻子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
共有房屋买卖未经妻子同意无效,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妻子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购买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妻子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