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开发商赠送一楼花园的行为一般不合法。一楼花园属于业主共有的面积,开发商将花园送给一楼就相当于赠送了业主共有的公共面积,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