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居住权一般是在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的。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一般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