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房屋公证书的份数需要当事人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房屋公证事项涉及多方当事人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数量制作相应份数的公证书,房屋公证事项只涉及一方当事人的,一份即可。
相关法律: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