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订立合同时须写明哪些条款

订立合同时须写明哪些条款

解答参考:

订立合同时须写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指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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