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国企辞职不批准,分以下情形处理:属于劳动者的,不需要单位批准,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国企(试用期提前三天),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公职人员,除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也不需要单位批准,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国企即可。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