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公司变更后的债务应作以下处理:
1、如果公司分立的,则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合并的,则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