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无偿保管合同不承担责任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根据法律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无偿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