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为: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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