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注销后,公司的债务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担,因为公司注销之后还存在债务的情况一般是公司没有清算就违法注销,而公司已经注销了则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债权人无法向公司主张债权,应当向上述人员追偿。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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