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债权申报的原则有以下这些:
1、本人申报原则;
2、书面申报原则;
3、分别申报原则;
4、不得重复申报原则;
5、抵销免于申报原则。具备行使抵销资格的债权人,在抵销权的范围内可免于债权申报。
相关法律: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