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公司登记机关会对其进行处罚。在公司清算期间,法人人格存续,但为了防止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只可以开展与公司清算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已解散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解决债权、债务;在申报债权期间,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零六条
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