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高利转贷罪什么时候开始的

高利转贷罪什么时候开始的

解答参考:

高利转贷罪是在1997年开始实施的,是指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按照规定构成该罪数额较大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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