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借款人不承认借款的,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处理,在需要提供证据的时候,出借人可以收集当事人之间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知情人的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https://fl.dianpusou.com/tag/%e4%b8%8a%e5%b8%82%e5%85%ac%e5%8f%b8%e8%b7%9f%e6%b2%a1%e4%b8%8a%e5%b8%82%e5%85%ac%e5%8f%b8%e6%9c%89%e4%bb%80%e4%b9%88%e5%8c%ba%e5%88%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