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在天津注销公司的详细流程为:先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向工商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等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就会作出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