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公民的名字更改次数没有限制,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但是每次改名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且要有合理的理由。公民可以修改姓名的情形包括: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