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扣车一般是为了收集证据。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https://fl.dianpusou.com/tag/%e4%bd%9c%e5%93%81%e7%99%bb%e8%ae%b0%e4%bf%9d%e6%8a%a4%e6%8c%87%e7%9a%84%e6%98%af%e4%bb%80%e4%b9%88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