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借款的利息是不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这是损害借款人的利益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强硬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则人民法院会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并且借款人只需要按照实际借款的数额返还和计算利息。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