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对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修车费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先行垫付。交通事故结案后,依据发票和维修材料证据,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赔偿对象有以下两种情况:
1、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维修费用的,保险公司可以向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2、受害人先行垫付维修费用的,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支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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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