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失信人员解除后其征信记录一般会在五年后恢复,法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就会予以删除。而法院会解除失信信息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等。
相关法律: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