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交通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的三日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https://fl.dianpusou.com/27483.html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