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法院判刑罚金的,被执行人应当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对于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法院可随时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予以追缴。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