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参考: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的,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破裂的,法院一般都会准予离婚。在离婚案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与另一方是否能提起离婚诉讼没有必然的关系。一般而言,只要主张离婚的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并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即可。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