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法-守法-用法

被判没收个人财产名下无财产怎么办

被判没收个人财产名下无财产怎么办

解答参考:

被判没收个人财产名下无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具有执行能力时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九条
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附带民事裁判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一)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被撤销的;
(二)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被判处罚金的单位终止,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四)依照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免除罚金的;
(五)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裁定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有被隐匿、转移等情形的,应当追缴。
https://fl.dianpusou.com/tag/%e4%be%b5%e7%8a%af%e5%95%86%e6%a0%87%e6%9d%83%e4%bc%9a%e6%80%8e%e4%b9%88%e5%88%a4

赞(0)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法律,让我们更热爱生活!